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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48812】舒城:迎风作案!成果自己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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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舒城:迎风作案!成果自己被“捕”了!

来源:欧宝体育    发布时间:2024-08-10 21:24:59

近来,舒城县公安局加大对县域规模库区、河流禁渔水面的巡查查看力度,现场接连抄获多起不合法捕捉水产

  近来,舒城县公安局加大对县域规模库区、河流禁渔水面的巡查查看力度,现场接连抄获多起不合法捕捉水产品案子及偷盗渔业资源案子,为厚实推动冲击长江流域不合法捕捉违法专项举动奏响强有力的号角。

  近期,舒城县公安局万佛湖派出所接江淮义警提供线索反映,在辖区杭埠河水域有乡民下地网不合法捕鱼的现象,派出一切针对性地加大了对杭埠河水域的巡查力度。8月12日下午,万佛湖派出所民警辅警巡查至杭埠河沃孜疆场段时,发现有一男人正在河道边下网捕鱼,民警见状当即上前将其抄获,现场扣押已下水的地笼网3套,以及岸边未下水的地笼网15套。经查该男人祝某某,36岁,干汊河镇人。

  在民警把嫌疑人祝某某传唤回公安机关承受查询途中,发现杭埠河沃孜村开岭组段河道水中央又有一男人正在下网捕鱼。考虑到河道开阔,水深流急,为防止操之过急,民警敏捷集结单位声援警力着便装赶到现场邻近埋伏守候,待捕鱼人下网结束上岸时,埋伏民警敏捷出击,亮明身份将其捕获,现场扣押已下水的地笼网6套。经查该男人丁某某,40岁,万佛湖镇人。

  经查询,祝某某、丁某某照实告知了当日在杭埠河水域运用禁用渔具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的涉案现实,现场抄获渔获物近5斤。现在,祝某某、丁某某因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已被舒城县公安局于8月18日、19日别离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近期,万佛湖旅行休假区派出所自动作为,活跃加强同渔政部分联动协作,接连抄获3起偷盗万佛湖渔业资源案子,行政拘留3人,收缴作案工具绞丝网3把、双人盆3张,有力地维护了万佛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8月3日清晨,该所民警辅警会同万佛湖渔业总公司护渔人员展开联合巡查时,在五显镇金山村和山七镇双桂村交界处万佛湖水域,接连抄获3人正使用绞丝网捕鱼方法偷盗万佛湖渔业资源,民警遂当场将3人操控并依法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承受问询。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山七镇人)、蒋某某(男,50岁,山七镇人)、胡某某(男,57岁,山七镇人)等人受利益唆使,在上述方位万佛湖水域使用绞丝网捕鱼方法偷盗万佛湖渔业资源,共偷盗黄鲢、白鲢、草鱼、杂鱼等渔获物价值四百余元。违法嫌疑人王某某、蒋某某、胡某某等人对自己使用绞丝网偷盗万佛湖渔业资源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

  8月18日,舒城县公安局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王某某、蒋某某、胡某某的偷盗行为别离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